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行长由董事长提名,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经董事会通过,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由董事会聘任。行长、副行长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以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