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下午14:00,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
海盐农商银行总行三楼会议室(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6号)。
(三)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举手表决。
二、会议内容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
6.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及今后三年涉农贷款比例规划的议案;
7.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薪酬费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提案。
(二)通报审阅事项
1.2022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2. 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4.2022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5.2022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
6.2022年年度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3年4月24日,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且已正常确权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2日起暂停办理股权相关业务(董事会已批准或司法裁定除外),以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
(二)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是本公司股东。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4日。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确定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务必于2023年4月8日-4月24日17:00前(公休日除外)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邮寄送达的,以到达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现场登记的股东必须出示本公司持股凭证。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人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已填具完毕的参会回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2.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已填具完毕的参会回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3.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自然人委托书须由股东本人签署,企业法人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须与上述提交材料一并送达。
上述材料务必按期送达,逾期未送达的不能参会,其投票表决权将被暂停行使。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人员出席会议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于2023年4月28日13:30至14:00在会场签到处签到。
(三)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挂在本公司门户网站(www.hybank.cn),股东可下载查阅。
(四)出席会议的回执和授权委托书样本,备置于本公司所辖各乡镇(街道)的支行营业部,股东可就近领取;电子版请到本公司门户网站下载。
(五)本会议通知在2023年4月7日的《嘉兴日报海盐新闻》上公告送达。
六、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梁敏超
联系电话:0573-8611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