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决定聘任徐海卫先生为本行行长。2022年1月18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关于徐海卫任职资格的批复》(嘉银保监复〔2022〕13号)。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已核准徐海卫先生的任职资格。徐海卫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已生效。本行对徐海卫行长的就任表示热烈欢迎。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委任徐海卫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亦无其他根据监管规定须予以披露的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